1.非必填项说明
1)采用国际标准为“无”时,“采用程度”、“采标号”、“采标名称”无需填写;
2)不采用快速程序,“快速程序代码”无需填写;
3)无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时,“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4)不涉及专利时,“专利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5)不由行地标转化时,“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2.其它项均为必填。其中经费预算应包括经费总额、国拨经费、自筹经费的情况,并需说明当
国家补助经费达不到预算要求时,能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ICS 代号可从委网站公布的“ICS 分类号”文件中获得,下载地址为:
ICS.pdf。
4.备注中必须注明项目投票情况,格式为“技术委员会委员总数/参与投票人数/赞成
票数”。省级质监局申报的项目还应注明与归口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的协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