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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翔:助力科技成果转化走通“最初一公里”
供稿: | 2026/1/16 0:00:00
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这项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协同跟进,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穗转化落地。《工作办法》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最艰难、风险最高的“最初一公里”,弥补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广州模式”。
1月15日,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向记者详细解读了《工作办法》的制定背景、核心内容、主要亮点。
两种新模式
政府从“给补助”转变为“合伙人”
孙翔介绍,《工作办法》建立了两种新模式。第一种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模式。孙翔介绍,“先投后股”模式主要针对由高校、科研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孵化、培育或引进,且尚未获得股权融资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科技局建立“补改投”项目库,通过成果转化合作机构进行市场化遴选。市科技局先期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统一立项,双方按照1:1出资,当项目达到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等市场化转股条件时,双方前期投入资金按约定转化为企业股权。政府从“给补助”转变为“合伙人”,与成果转化合作机构共同对被投企业进行赋能,陪伴创业团队成长。
孙翔解释,“先投后股”的“先投”是指前期财政资金联合成果转化合作机构按照1:1出资,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投入,支持初创企业开展技术验证与产品开发 “后股”是指当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将前期投入的资金转化为企业股权。具体落地分为项目遴选与立项、资金投入与过程管理、转股条件与验收、股权处置与退出循环四个阶段,退出后,市财政回收的“补改投”资金继续用于循环投资。
第二种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改投”模式。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连续成功举办十年,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2025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落下帷幕,由知名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人组成的评委从1196个参赛项目中,评选出210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科技中小企业,其中未获得过股权融资的企业有186家,占89%。本次大赛“补改投”改革,市科技局将原大赛获奖补贴中的1亿元,转变为股权投资,对于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后,进行200万元的股权投资,带动初创企业跨越首次融资瓶颈,同时,将综合应用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等工具,为初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让大赛从“搭台唱戏”,升级为服务初创企业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围绕这两种模式,《工作办法》明确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成果转化合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及项目承担企业等各方职责,建立了从项目遴选、立项、出资、转股到投后管理、股权退出的全链条管理流程,配套建立“免责与容亏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可积累、能循环。
三大亮点
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共担风险
孙翔介绍,本次政策主要有三个亮点。
亮点一是机制创新,打造“市场+政府”首轮投资机制。
《工作办法》创新性地设计了“市场化遴选+政府投资”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探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首轮投资的新机制。“先投后股”充分结合了科技计划项目和股权投资两种机制的优势,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了管理机构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与赋能,为项目链接技术、管理、市场等多方面的资源和经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大赛“补改投”提出了对于初创企业投资的社会公开竞争遴选机制,结合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关注这批初创企业。
亮点二是生态协同,构建“跟投+首投”的风险承担共同体。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社会多元投入。因此,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了每一个参与方的核心诉求和内在动力,构建起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共同体。“先投后股”模式,在项目立项阶段,市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按1:1比例配套出资,最高共同给予项目400万元支持,通过财政资金的“跟投”,与社会资本共同分担初创项目的“高风险”。大赛“补改投”模式,向市场释放了积极的信号,鼓励社会资本跟进投资。我们的目标,是通过财政资金的“跟投”和“首投”,着力撬动社会资本成为“真天使”,形成多方协同、合作共赢的共同体。
亮点三是理念提升,确立“激励+容亏”的长效治理体系。
在项目“转股”和“退出”阶段,通过设计“让利激励”机制,财政资金将部分股权和收益,让渡给承担了早期风险和赋能职责的合作机构及创业团队,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宽容失败”的免责与容亏机制,遵循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允许单个项目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