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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服务指引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供稿: | 2026/11/2 0:00:00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河北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服务指引》,充分发挥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通道作用,提高推荐工作质效,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专利审查是专利保护的源头,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服务指引进一步规范优先审查推荐工作,加强对请求主体的管理和精准服务,明确对专利优先审查数量的分配和管理原则,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根据服务指引,河北省专利优先审查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动重点产业、高能级创新主体和平台高质量发展 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推荐数量 坚持质量导向,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专利第一申请人应为在河北省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冀部队以及具有河北省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研发创新能力与专利产业化实施能力,在所属产业具备发展优势,专利申报质量优良、专利授权率较高。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且未作出首次处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适量择优推荐。

  服务指引提出,聚焦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建立推荐主体名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评价等级实施动态调整。涉及国家和河北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科技力量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创新主体,列入重点推荐主体名单,给予推荐数量倾斜。

  按照服务指引,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院士团队等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力量 省级科技领军企业、头部高等院校、省级科研平台等省级战略科技力量 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的单位等,列入重点推荐主体名单。

  推荐主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三书一函”督促提醒、缩减数量、暂停推荐、移出名单等方式维护优先审查工作秩序。对存在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违法失信等情形的主体,予以移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