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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供稿:中国工业新闻网 | 2018/5/24 0:00:00
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对外发布《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有序有效推进;贫困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达到或接近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完成西藏等地区农村通动力电,实现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动力电全覆盖;行业内各单位、各部门负费的定点扶贫县全部摘帽。
加快推动贫困地区流域龙头水库和重大水电项目建设,以西南水电开发为重点,尤其是“三区三州”地区,力争到2020年开工建设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加快建设安金寨,陕西镇安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下,支持西部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工程项目建设。
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四川等贫因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电站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序开发煤炭资源。
加快青藏油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建设南疆天然气马什支线。
加强贫困地区电网和输电通道建设。加快建设藏中和昌都联网工程、拉萨至灵芝铁路供电工程,研究推进建设阿里与藏区主网互联工程,新疆电网进一步向南疆延伸。建设乌东德、白鹤滩、金沙江上游等西部水电基地外送通道,推进“三区三州”水电开发与消纳。力争建成准东—皖南±10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工建设雅中—南昌±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和安徽石店500千伏,甘肃洪德330千伏,江西广昌220千伏等一批重点电网工程。
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建设村级光伏电站,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建设资金,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实施光伏扶贫项目,鼓励采取农光、牧光、渔光等复合方式,以市场收益支持精准扶贫。
在扶贫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中,电网企业要优先推进光伏扶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配套接网工程同步投入运行,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电网企业要加快光伏扶贫项目电网结算及补贴发放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