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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供稿: | 2017/1/3 21:12:23

      据财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据介绍,明年关税调整将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热裂解炉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为丰富国内消费者的购物选择,还将降低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为回应国民对医疗和健康的关注,降低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治疗糖尿病药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

    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明年对此前实行暂定税率的丙烯酸钠聚合物、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等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明年还将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明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的自贸协定 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的有中国与新加坡、东盟、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同时,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将适当增加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2016年9月,我国实施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首次降税,这一优惠将在明年上半年继续实施,并于明年7月1日起启动第二次降税。2017年,我国还将继续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此外,2017年我国还将对进出口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目总数将增加至8547个,税目结构将更加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