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陆 登陆     |    
其它

当前位置:首页 > 福建出台20条措施,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章

福建出台20条措施,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供稿: | 2023/11/22 0:00:00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等领域,提出20条措施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由单项突破向整体发力迈进。

  平台建设

  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明确,我省将整合省创新研究院和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相关资源,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线上线下高效对接,重点引进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投融资、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对利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与本省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交易的技术转让方,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成果转化

  建立技术经纪(理)人资源库

  我省还计划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搭桥”行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省里计划聚焦省内重点产业领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清单,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实施技术经纪(理)人培育计划,建立技术经纪(理)人资源库,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组建技术经纪(理)人事务所,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水平。

  企业研发

  申报“揭榜挂帅”攻关项目

  最高奖1000万元

  在企业研发方面,我省将进一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联合实验室,并按其新增研发设备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后补助 支持创新联合体申报“揭榜挂帅”攻关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

  另外,《通知》还针对福建省科研院所大平台少等问题,提出要重点打造省创新实验室,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针对福建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项目、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等举措 针对科技成果存在“不敢转”“不好转”等问题,提出完善重大科研攻关机制、持续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持续推进省创新研究院体制机制创新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