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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细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
供稿: | 2026/10/12 0:00:00
10月10日,从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该厅日前制定印发《甘肃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办法制定,适用于注册地在甘肃省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类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省级评价认定和国家级推荐工作,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培育服务。
《细则》明确了评价和认定流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常年开放,分批评价。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自评,经县(区)、市(州)逐级审核、实地核查并公示后,由市(州)完成评价并报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季度公告名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经逐级审核推荐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州)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审及实地抽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由其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