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的项目(国科发资〔2019〕205号),请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8月6日前提交;申报的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二、项目申报咨询对口业务部门
1.智能机器人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电话:0591-87881286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刘美;电话:0591-87912017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刘美;电话:0591-87912017
4.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电话:0591-87881286
5.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电话:0591-87881286
6.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赵中川;电话:0591-87883286
1-4专项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5-6专项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详见附件1)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