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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16-12-07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经信产业 〔2016〕 452 号

各区经(科)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16〕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5〕435)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闽经信原料〔2016〕29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加快我市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发展重点

  新材料是高新技术的基础和先导,是我市经济新增长点,对引领促进我市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竞争新秩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市新材料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新材料品种和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企业,形成了以钨材料、铝箔、高分子及功能橡胶、光电信息材料等十多个品种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到目前为止,我市新材料企业数量已超过200家,渗透到平板显示、光电照明、生物医药等产业,2015年完成产值485亿元。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将厦门发展成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形成"以特种金属及合金材料、光电信息材料、先进高分子为主,高性能复合材料、海洋工程材料、前沿新材料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体系,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总体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创新创业发展体系初步建立,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并产生一批在国内外知名的新材料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前沿新材料取得重要突破并实现规模化应用。

  (二)提升重点领域发展水平

  1.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钨钼材料及合金、高精铝箔、光电信息材料、先进高分子及功能橡胶等现有规模较大的产业,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开发新系列、特种功能、高性能、环保型以及新应用领域产品,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全流程监控,推动制造过程绿色化、智能化、装备自主化,着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增强产品和企业国际竞争力。

  2.大力发展产业链补全材料。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和我市光电信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需求,发展光电信息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海洋工程材料等。研发并发展高性能分离膜材料、海洋工程防腐技术及涂层材料、混凝土防腐蚀外加剂、环保型高温超高温滤袋等,积极推动工程示范应用;推进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LED外延片、陶瓷基板和粉体、玻璃基板、多晶硅、蓝宝石衬底、高世代TFT-LCD和PDP用ITO靶材、白光稀土荧光粉、LED散热和封装材料等,夯实光电信息产业发展基础;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发展,大力发展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稀土永磁材料、高温合金、稀土储氢材料以及环保型汽车内饰改性塑料、安全气囊等,培育新能源汽车材料产业群。

  3. 布局并培育前沿新材料产业,抢占产业发展先机。瞄准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开展石墨烯、富勒烯、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新一代高容量储能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智能材料以及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开展高稳定、低成本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的研究,研发并取得一批原创专利技术,实现重点领域应用示范。

  二、加大研发力度,增强创新能力

  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努力提高新材料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多方共同参与的机制。

  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以重大需求为切入点,开展协同创新。开展新型动力电池材料、石墨烯+应用关键技术攻关、海水淡化膜材料等科技重大专项攻关,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应用,提升厦门新材料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化专项。

  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科研高校、重点企业及产业联盟,推动能源材料实验室、石墨烯工程与产业研究院、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等公共技术研发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企业分离研发和测试资源,设立独立实体,开展对外研发测试服务;鼓励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厦设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联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平台。

  三、加快成果转化,保护知识产权

  激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我市新材料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实施的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中科院系统以及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业技术成果对接项目,技术提升诊断工作中提炼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予以支持,对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全部留归单位分配。对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运营的企业和机构,以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为标准给予奖励。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积极开展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加快推动人才评选、职称评聘等科技评价从以论文、著作和获奖为主向以成果应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为核心转变。

  着力保护知识产权,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新材料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链条,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确保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活动。开展重点领域新材料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预警,研究建立知识产权问题应对机制。发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鼓励我市新材料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新材料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快市场培育,形成新增长点

  培育发展新材料龙头骨干和专业特色企业。支持新材料专业研发孵化平台的建设,在孵化器用地上给予支持;鼓励采取众创、众筹、众包等新模式,开展新材料创新创业;培育认定一批新材料企业,对经认定的新材料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补助、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扶持。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先进成果产业化项目,以快速精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加强重点领域新材料的培育和发展。建立新材料"首批次"评价体系,评价认定一批重点领域"首批次"新材料产品。鼓励下游企业积极使用"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组织实施一批新材料应用示范工程。支持上下游企业以长期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共同投资等方式,实施新材料项目,实现产业链协同共赢。

  开展新材料产业链招商。围绕光电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机械电子以及重大工程需求,强化招商激励机制,谋划一批补链式招商项目,引进一批新材料领域高端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创新项目,引导要素投向,优化投资结构,助推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产业链补全的重大项目,推行全程无偿代办、模拟审批、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向上争取其在规划编制、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五、支持重组改造,促进产业集聚

  鼓励新材料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并购重组。对兼并重组后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列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年度重点项目计划。

  引导新材料企业和新建项目向同安翔安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聚集,由火炬高新区根据相关政策在土地、厂房租金、开办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

  六、加大资金扶持,助力产业发展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科技创新、市场推广以及应用示范。利用工业转型升级专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科技计划、双百计划等现有渠道,加大对新材料技术创新、产业化、技术改造、研发孵化平台、重组并购、人才引进等的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新材料企业的"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和下游应用"首批次"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组织实施一批新材料应用示范工程。

  落实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抓好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技术交易市场免税等激励创新政策落实。发挥市产业引导基金杠杆效应,鼓励发起设立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子基金,支持新材料创新成果产业化及推广。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融资支持。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投向我市初创型、成长型、专优特新的新材料中小企业以及"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境内外融资、发型债券和并购重组。

  七、构筑人才高地,积蓄发展动力

  加快培育和造就新材料产业科技人才,建立有利于科技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技术入股、科技人员持股、技术开发奖励等多种激励,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坚持自主创新、自主开发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树立人才全球化观念,吸引国内外材料专家、留学人员等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依托重点企业、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开展联合攻关和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形成一批新材料研发生产、应用服务和经营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校企、院企联合,建立新材料工程训练中心和实训基地,培养一批技术娴熟、经验丰富的新材料产业工人和技术骨干;支持新材料人才国际交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

  八、强化产业交流,深化合作保障

  围绕制约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推进与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知名院校以及驻厦中央企业所属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合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层面的技术、人才、管理优势,提升我市新材料创新创业平台、中试基地和新材料重点学科的发展水平。

  深化两岸合作。发挥对台优势,以宸鸿、友达、开发晶、新凯复材等台资龙头企业为纽带,引进台湾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等上游新材料及环保、复合材料优势企业来厦投资。加强对台科技合作,鼓励台湾地区企业和科研机构设立新材料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台商投资企业与本地新材料企业、科研院校合作申请国家科研项目。支持企业并购台湾地区新材料企业和技术研发机构,参加两岸新材料领域技术联盟,借助台湾地区相对成熟的新材料领域产学研合作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建立新材料产业发展部门协调机制,系统研究解决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新材料产业政策与科技、财税、金融、商贸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各部门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沟通衔接。建立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重大工程等提供咨询建议,推进我市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

  营造良好的新材料产业发展环境。对接企业需求,提高行政效能,在新材料企业产业项目核准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认定等方面,减少、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转、相互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专业机构综合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新材料产业发展研究、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等产业服务;支持新材料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新材料展览会、世界材料峰会等专业展会和论坛,支持在厦门举办高水平、国际性的新材料产业论坛。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