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3日
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糖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农办机〔201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双高”基地建设为基础,通过持续推进生产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夯实我区糖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推动我区糖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1.有效提升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争取用三个榨季时间,全区500万亩“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其中机耕率达98%、机种率达85%、机收率达70%。2019/2020、2020/2021、2021/2022榨季全区“双高”基地糖料蔗机收率要分别达到30%、50%、70%。
2.稳步提高糖料蔗生产机具保有量。从2019年起,按照全区每个榨季扶持引导购置糖料蔗联合收获机500台的计划,力争到2022年全区新增糖料蔗联合收获机1500台,保有量达2000台左右,基本满足全区500万亩“双高”基地机收需求,为加快糖料蔗收获机械化发展提供机具保障。
3.优化糖料蔗生产机械化综合环境。到2022年,全区糖料蔗收获机械化补贴资金导向作用充分发挥,资金补贴方式合理平衡调整,购机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制糖企业压榨前处理工艺与机收作业衔接有序,蔗农普遍接受机械收获作业理念,损耗测算方法和标准得到科学确定和普遍认可。企业机具研发取得新突破,重大技术全面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糖料蔗收获机购买应用。
一是将“双高”基地建设任务10万亩以上的14个重点任务县(区)列入糖料蔗全程机械化推广试点范围,每年每县(区)购置糖料蔗联合收获机不少于20台,集中力量推进糖料蔗收获机械化水平,辐射带动全区糖料蔗收获机械化发展。二是发挥龙头企业牵头引领作用,推动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每年购置糖料蔗联合收获机不少于100台,加快糖料蔗收获机械化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三是通过垫资合资融资等方式帮助经营主体购机,强化市场主体担当。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中粮屯河崇左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各扶持蔗区农机服务组织、“双高”基地经营主体等购置糖料蔗联合收获机不少于20台。四是培育糖料蔗联合收获机租赁市场,通过创新多样化融资渠道、多种租赁模式解决购机难题,推动金融机构、农业企业、制糖企业等增加购机数量,破解蔗农个体资金薄弱瓶颈。(自治区农机局、糖业发展办牵头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二)加强糖料蔗收获机具研发生产。
统筹利用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加快糖料蔗收获机械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及时开展机具适应性改造和试验示范,引导企业从一体化种植和机收环节向全程、全产业延伸扩展。一是培育一批农机标杆企业,推动标杆企业成为承担糖料蔗生产机械产品研发、推广、服务的重点企业,加强针对广西地域特点的机具研发,扩大生产能力,延伸产业链,满足我区糖料蔗生产机械化需求。二是积极完善农机鉴定功能建设和服务,建立大型机具检测鉴定选型基地,加快成熟收获机及其配套机具的选型鉴定,促进研发成果尽快投放市场、服务生产。三是加强市场化运作,提升广西糖料蔗生产机械制造和服务水平,降低购置成本,减轻自治区财政和购机主体负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机局,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三)创建糖料蔗生产机械化示范点。
推动农机服务业及糖料蔗种植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实现农机农艺融合。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崇左市扶绥县、南宁市武鸣区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创建全国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二是筹措资金扶持建设30个以实现高效机收为目标的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核心示范基地,2018年开工建设10个示范基地。三是开展糖料蔗生产机械智能化服务试点工作,推广应用北斗远程监控和卫星导航自动驾驶系统,建设糖料蔗生产农机服务开放性数据平台,探索推广高新科技领域参与糖料蔗生产机械化途径,提高作业精度、土地利用率和作业效益。(自治区农机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四)加强糖料蔗机收配套服务建设。
1.实施作业补助。通过作业补贴扶持调动农机作业,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争取对蔗地整地、糖料蔗机械化种植、管理、收获等作业环节实施补助。(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负责,自治区财政厅、糖业发展办配合实施)
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按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实施补贴,提高机械化作业配套服务能力。(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负责,自治区财政厅、糖业发展办配合实施)
3.加快制糖企业压榨前处理工艺改造,建立糖料蔗收获、运输、压榨一体化运行机制。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从自治区糖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制糖企业加快糖厂喂蔗台、压榨槽等工艺改造,开通机收糖料蔗运输“绿色通道”,提高机收糖料蔗接纳压榨能力,逐步实现机收糖料蔗应收尽收。到2022年,全区制糖企业压榨前处理工艺改造数量达到60家以上。(自治区糖业发展办牵头负责)
4.探索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糖料蔗机械化收获服务新机制。发挥融资租赁贴息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农机生产企业、制糖企业、金融机构介入糖料蔗收获机械化推广工作,建立合作开展糖料蔗机械化经营服务新机制。(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负责,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配合实施)
5.加快制定出台广西糖料蔗机械收获地方标准。积极组织研究糖料蔗机械收获过程涉及的破蔸率、损失率、含杂率,科学制定标准,出台《糖料蔗机械联合收获技术规范》,加快推动糖料蔗机械化收获推广应用。(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负责,自治区糖业发展办配合实施)
6.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配套建设2个区域性糖料蔗联合收获机驾驶员培训中心,每年联合农机制造企业培训糖料蔗机械化规划、耕种、管理、收获及机具维护技术人员,加强机具使用人才储备。(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负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糖业发展办、农机局等单位组成的广西推进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政策制定调整、产业发展规划等,及时协调解决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机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各有关设区市要建立相应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加大对县乡的业务指导,共同形成有效沟通、相互配合、横向结合、上下联动的协调管理机制,推动糖料蔗收获机械化发展。
(三)完善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自治区给予糖料蔗联合收获机购置补贴每台最高不超过25万元,鼓励市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2018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建设10个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核心示范基地。二是完善糖料蔗收获机购置补贴政策。允许在资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县(市、区)补贴资金余缺进行适当调剂;自2019年起,适当调整购机主体享受中央补贴资金最高限额。三是争取中央财政加大支持我区农机购置和田间收集搬运机购置补贴力度,并给予机械作业补贴,加强配套作业运转。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突出惠农政策导向,牢固树立糖料蔗生产机械化理念,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促考评。
把推进糖料蔗收获机械化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各项工作指标纳入自治区及各相关市县年度考核范围。自治区农机局、糖业发展办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作用明显的,要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